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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召开农机购置补贴会议
2012-4-18




(会议会场)
  4月11日上午8时30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副县长王志军,县农机局局长张轶民,县农机局副局长陈占江,县财政局副局长王凤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张轶民主持。
  会上,副县长王志军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三点意见:
  一、回顾我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显著成效
  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别是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机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来,在增加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快了农机化发展进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更多的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愿望得以实现:耕者有其机;保证种地抢农时、争积温,把地种在“火候儿”上,也推动了我县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2011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43.5万千瓦,比2006年增长 59%,年平均增长 11 %。
  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大马力拖拉机增长迅速。2011年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 4315台,比2006年增长331.5 %,年平均增长66.3 %。玉米收获机保有量达到171台,比2006年增长162%,年平均增长32.4%
  农机作业水平显著提高。2011年全县机耕整地水平达到 86.8 %;机械播种水平达到84.9 %;机械收获水平达到 63.8%。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63.8%,比2006年提高6.2 %,年平均增长1.24 %



(副县长王志军发表重要讲话)
  二是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既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三是发挥了支撑保障作用,推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进程。2011年底,全县累计建立农机大户80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20个。由于农机购置补贴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农机销售维修、教育培训、示范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等各项农机化工作的开展。
  四是突破了薄弱环节的机械化瓶颈,摆脱了全程农业机械化多年徘徊不前的局面。2006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57.6%,自2007年我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农机化发展逐年快速推进,农机化水平迅速提高,到2011年全县农作物综合机械水平达到63.8%,比2006年提高 个百分点。玉米、水稻两大作物的农机化薄弱环节实现重大突破。2011年,全县购买补贴玉米联合收割机26台水稻收获机 6台。玉米机械收获填补了历史空白,机械收获水平达到 12 %,水稻机械收获水平正在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五是拉动了农村市场需求,促进了农机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2007年以来,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引进国际投资4785万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各级农机、财政部门积极努力、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几年来,县农机局、财政局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县农机局、财政局密切配合,科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搞好服务。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深入人心,让农民早知道农机购置补贴的利好消息,县农机局加大了宣传力度。首先,在县电视台、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上设置专栏进行报道。其次,印制《梨树县农机购置补贴指南》发放到乡(镇)、村、屯。再次,利用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真正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县农机局、财政局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各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行档案管理。
  四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操作,县农机局、财政局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强化规范操作,认真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微机办公,使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五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为确保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走样,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格”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工作纪律。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不参与倒车、不给倒机者提供平台、不为亲属走后门、不指定经销商、不指定产品、不收取任何好处费、不搭车收费,努力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清形势,完整准确地把握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农业要从根本上改变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传统生产方式,改变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不发达状态,促进更多的人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必须实现农业机械化。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市场化、产业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变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一项强农惠农富农重大举措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县农机局局长张轶民主持会议)
  第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今年中央1号文件把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的重要措施,更加突出了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地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以及要求“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已成为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政策的主要旋律。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农机化事业非常重视,深入贯彻实施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且出台了县级贯彻实施的意见,可以说,我县农业机械化整体上正处于一个历史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第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又继续加大了农机购置补贴投入力度,继续扩大了实施范围,增加了补贴总类,补贴政策实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都在不断加大。集中体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国家和省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大幅增加,补贴机具范围继续扩大,2012年吉林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 、畜产品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和设施农业设备10大类26个小类66个品目6000多种型号的产品。二是补贴重点突出,为加快水稻育插秧和收获机械化、玉米机械收获和保护性耕作、玉米免耕播种和机械深松等技术推广步伐,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2012年补贴重点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等机具。三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要求和监管更加严格。继续实行对购机者身份证扫描,人像扫描,人机合影图片上传等程序。同时强化了财政部门要继续对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检查机关将从今年开始进行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农机购置补贴是重点查办对象。因此,我们务必高度警醒,严格自律,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严防权利乱用和贪污腐败问题发生,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好政策全方位落实好、实施好。
  三、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有效实施。
  今年全省上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得比较早,前几天省里刚刚开完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2012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近日,结合我县实际,县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共同制定了《2012年梨树县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会后将发给相关单位,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从今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综合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突破农机化薄弱环节;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注重规范、阳光操作,加强监管;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和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2012年,我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创新服务方式,做到前瞻性探索,开拓性服务。一是进行优先补贴创新。为进一步突破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调动农民购机的热情,凡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申请购买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四种产品之一的,补贴指标和资金优先满足和审批,均可享受到补贴。二是进行购机数量创新。适当放宽农民购机数量,即一个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两台,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8台,其它补贴产品的购置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今年省里将继续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全面推进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主要对粮食作物关键薄弱生产环节的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定额累加补贴,累加后的补贴比例总体上可达到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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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副局长王凤志宣读实施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作用突出,影响广泛,操作过程复杂,引起了全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县农机事业发展,事关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希望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充分认清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始终把落实补贴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规范实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农机站站长和财政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核实和公示工作,哪个环节出问题,追究哪个个人的责任。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仅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问题,更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个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种政治责任。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农机、财政、公安、工商、水利、畜牧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机局,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机具种类和品种等事宜,并对补贴政策实施联合监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工作在一线,工作任务重,操作环节多,一定要强化领导责任制,集中力量,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补贴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管、有人抓。县农机局要主动与财政局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
  二是要切实把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突出重点,全面落实。今年我县补贴重点为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免耕播种机、穴播机、抗旱节水设备、深松机等机具。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实际特点,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把上述机械作为补贴重点,抓好落实,确保农民都能买到补贴机具。同时要根据当前备耕生产需要,抓紧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所需机具的补贴落实工作。如免耕播种机、穴播机等机具。要优先重点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购买动力机械并同时购置配套机具的要优先补贴。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农机、相关操作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做好相关咨询答疑解惑工作,让农民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了解补贴的机型、补贴重点、补贴标准和补贴的数额等。另外,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农机部门,还要充分宣传依靠补贴政策购买农机而发财致富的典型购机者,宣传补贴政策对当地农机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效益。各级农机、财政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补贴工作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方便农民查询和监管。
  四是要切实严格补贴操作程序。各级农机和财政部门始终站在为补贴政策负责、为农民利益负责的高度,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2012年梨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要坚决做到一个步骤不能少,一个环节不能缺失。要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权,允许农民在全省范围内跨县自主选择经销单位购机。要自始至终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阳光操作,对享受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机具数量、补贴金额等,都要按要求及时公示,以便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学习操作全国统一补贴管理软件,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措施,提高补贴实施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切实地做好供货监督工作,确保补贴机具全部、准确到位;组织引导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同时做好技术培训工作,确保让农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顺心。



(乡镇代表向县政府递交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
  五是要切实严格补贴纪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事关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工作部门形象。特别是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更是对我们行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多了,不是权力大了,而是责任大了、风险大了、出现疏漏的问题的机率大了,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醒,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工作上不能有丝毫马虎,行动上不能有丝毫走样,要严格执行《2012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和“八个不得”的工作纪律,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禁止向农民收费,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向企业和农民收费;县乡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置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管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等行为发生。各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工作在一线,直接面对农民,责任大,任务重,关注度高,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以对党、对人民、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随时自省、自珍、自律。明确个人责任,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给当地党委政府。通过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农机补贴资金安全,把这件惠及广大农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副县长王志军最后指出,当前春耕生产在即,过了春分马上就来到清明,俗语说得好,清明忙种麦,谷雨种大田。摆在我们农口部门面前的任务很艰巨,我们不但要搞好春耕生产,完成好播种任务,为今年全县粮食丰产稳产打下好基础,还希望各级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积极作为,科学务实,齐心协力,抓紧把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县财政局副局长王凤志宣读了《2012年梨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乡镇代表向县政府递交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
  各乡镇主管领导、农机站站长、财政所所长及相关部门领导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作者/出处:梨树县政府网 阅读次数 [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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