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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
2008-12-26

吉农机字〔2008〕255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农机局):

  为了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8〕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农机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检验工作,确保农机技术状态良好

  开展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良好安全技术状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及时用信件、电话和上门通知等多种方式,告知农机拥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要坚决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同时,要将过期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具型号、号牌等,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在检验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检验规定,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车和检人情车的问题,对达不到标准的绝不能迁就。要严格落实检验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各地要结合检验工作一并把安装车辆反光标志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规范牌证核发工作,强化源头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查处纠正只收费不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等违法行为,确保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质量。要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做到在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考试题库中选题,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要坚决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防止考试走过场。要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办理牌证和办人情证,要坚决克服超范围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的问题。

  三、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以“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表彰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促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上台阶。要继续落实“六个一”活动内容,在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中要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安全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防冻裂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安全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等,营造人人讲农机安全、层层抓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各地要针对冬季和节日期间农机化生产的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场院和农贸市场等农机作业、停放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强化路检路查,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五、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冬春季节,又是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人员、车辆出行增加,农资和过节商品等货运任务繁重,且乡村道路狭窄,又大多是冰雪路面,缺少有效的监管,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真正的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助机制,要在科学管理上花力气,在安全源头上下功夫,在治本措施上出新招,努力构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领导要亲临一线,亲自参加农机安全检查工作,亲自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亲自向农民宣传农机安全常识,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六、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通讯设备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逐级报告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救助。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值班室设在安全科。


联系人:陈生 电话:0431—86805318、13039049078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阅读次数 [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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