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请选择字号【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2019-6-6

吉农机发〔2019〕15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农村)局: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9〕2号)精神,经自主申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乡(镇、街道)7天公示、县级农机和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联合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并排出实施先后顺序、县级农机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报材料。其中,开展“村级延伸推进”试点建设的,还经村委会同意,并在本村公示7天。根据全省建设资金规模,确定长春市宪成农机专业合作社等142个单位为2019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建设。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建设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补贴。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分两批兑付。第一批,在2019年9月底前兑付;第二批,在2020年3月底前兑付。
  现将建设实施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建设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将建设实施单位作为示范引领当地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单位,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检查验收,协调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好项目建设资金、机具库建设用地等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按照贫困县整合资金的要求,国家贫困县、省级贫困县补助资金具体用途由市县自行确定。纳入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因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执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6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阅读次数 [3160]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2025年梨树县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耕地深松)项目补助信息的公示 
 农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运行机制
 2025年梨树县农机报废补贴工作合作的农机报废拆解回收企业
 梨树县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关于解除吉林省鸿源万顺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与梨树县农机报废补贴业务合作关系的通知
 (2024年11月8日修订)梨树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梨树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2024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第三、四批结算公告及明细表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关于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 [3108]
2014年梨树县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抽查结果公示 [2334]
2014年梨树县苗期深松整地作业抽查结果公示 [2267]
关于接续办理2015年购机补贴手续的公告 [2265]
接续办理2015年购机补贴手续的公告(二) [2086]
关于召开吉林省梨树县农机深松远程电子监测生产企业竞标会的通知 [2016]
2015年梨树县苗期农机深松作业抽查结果公示 [2008]
梨树县2015年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结果公示 [1953]
梨树县农机局转发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1914]
2015年梨树县秋季农机深松作业抽查结果公示 [1872]
   

主办:梨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承办:梨树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地址:梨树县梨树镇奉化大街3号
邮编:136500 电话:0434-5223338 传真:0434-5223639
Email:ls@jlnongji.cn http://ls@jlnongji.cn